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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地区2014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时间

上海地区2014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时间及税控设备抄报税期限一览表

 
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

防伪税控设备抄报税期限

流转税(按月申报)、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

税控设备(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设备除外)

抄报税期限

流转税(按季申报)、企业所得税预缴

申报期限

房产税(按半年申报)

申报期限

城镇土地使用税(按半年申报)

申报期限

非辅导期

一般纳税人

辅导期

一般纳税人

一月

2-15

14

2-16

2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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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

7-20

19

7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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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

三月

3-14

13

3-17

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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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

1-17

16

1-18

1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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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

4-16

15

4-19

/

1-31

51-6月20

六月

3-13

12

3-16

/

/

七月

1-14

11

1-15

1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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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

八月

1-14

13

1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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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

1-17

16

1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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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

8-21

20

8-22

8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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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

1-14

13

1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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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0

111-1222

十二月

1-12

11

1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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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1、申报、抄报税期限内如遇国定节假日及双休日,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窗口不办理申报、抄报税事宜。

2、因节假日调整或其他特别情况,届时部分月份的申报、抄报税期限可能会有所调整,年内如有变动,以我局通知为准,请特别注意。

3、车船税(2014年度)全年征收,具体申报期限按照沪府发〔2011〕95号文件执行。

4、每月末最后一天如遇国定节假日及双休日,局本部办税服务厅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发票认证服务。

5、增值税、营业税、消费税(按季申报)的适用范围:是指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〔2012〕9号,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实行增值税、营业税、消费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营业税纳税人(定期定额征收户除外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