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人是用人的前提,但毕竟,用人既要根据人才的特点又要结合事情的难易而定。用人艺术需要更加深邃的洞察眼光和协调手段,而且用人是以“成败”这个硬指标来检验效果的。
在元朝时期,元世祖忽必烈的重要谋士许衡就向他提出了“知人不易,用人更难”的观点。
许衡曾多次上疏,建议元世祖在用人问题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,因为用人是一件高深的学问,知人不易,用人更难。许衡认为官居高位的统治者很难了解下面的人。因为人性有易和险的区别,平易的人容易了解,城府深险的人则不易了解。再则,统治者面对的是一大批人而不是几个人,“寡则易知,众则难知,故在上者难于知下,而在下者易于知上,其势然也。处难知之地,御难知之人,欲其不见欺也难矣。”他还举例说:宋代名臣包拯算是明察之臣了,但他曾受过一个小吏的欺骗。一般官吏,受骗上当后仅仅办错一二件小事,影响较小;君主掌握着予夺、升黜、赏罚乃至生杀之权。如果用人有误,上当受骗,造成的危险则无法估量。况且,君主亦有好恶,看人与用人,难免把自己的感情掺杂其中,这样就使得在下小人有可乘之机。甚至“本无喜也,诳之使喜;本无怒也,激之使怒;本不足爱也,而诳誉之使爱;本无可憎也,而强短之使憎。若是,则进者未必为君子,退者未必为小人。”这样,小人便会“挟其诈术,干蹊万径,以盅君心。”这样的欺骗,即使是圣明的人也是防范不及的。
知人用人既然这么不容易,我们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?
也不是,试用不失为一种好方法。
“剑不试则利钝暗,弓不试则劲挠诬,鹰不试则巧拙惑,马不试则良驽疑。”此理用于识人用人,也完全可以。因“人不试”也无法识其才德。
俗话说,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。创业者在招聘人才时,可以拿出具体的工作当场就试验他。比如,你需要招聘一个程序员,就让他当着你的面在电脑上操作;需要一个财务工作者,就让他现场做账等等。还可以为他设定一个试用期,看他实际工作能力如何,确保要招进来的人能胜任这个岗位。
其实,对人才进行“试职”,早已成为我国的传统做法。原始社会后期,明君唐尧通过众人的推荐,决定选择舜为其接任人,但在接任之前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际考察。首先,尧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,替他筑了粮仓,分给他许多牛羊,通过他治家而看他治国的本领。接着叫舜“慎和五典”,看他能否胜任司徒之职。尔后又“遍入百官”、“宾于四门”,让他接触和接待各方面的大小官员,让这些官员来考察他,评议他。最后,尧叫舜深入山林川泽,去接受风霜雨露的考验,以观察舜的智勇。经过三年多的实践锻炼和考验,尧深知这位来自穷乡僻壤的虞舜,确具各方面才德,于是便传位给舜。舜接位后,天下大治,成为继尧以后的又一明君。
继后,历代智能之士对“实际考察”多有总结、论述,并施之于行。春秋战国时,荀子就主张“听其言,观其行,计其功,决其泽”。
著名思想家韩非也早已提出“夫视锻锡而察青黄,区治不能以必剑;水击鹄雁,陆断驹马,则藏获不疑纯利。”以鉴别剑为喻,说明“试之以职”的必要。东汉班固在《汉书》中,也提出:“论才选士,必试于职,明度量以程能,考功实以德。”同理,“发齿吻形容,伯乐不能以必马;授车就驾而观其未途,则藏获不疑驽良。”“观容服,听群言,仲尼不能以必士;试之官职,课其功伐,则庸人不疑愚智。”
唐朝明相魏征在与唐太宗谈论如何做到任人得当时,也曾提出“考绩黜陟,察其善恶”,“审访其行”的主张,强调通过考核政绩决定官员的升降。继后,武则天甚至把“试官”规定为制度。天授二年(691年),她在朝堂亲自接见被荐举上来的人,并分别让他们作为见习官,经试验合格者,再任命为正式官吏。明朝刘基在其《拟连珠》中更明确指出“物有甘苦尝之者识,道有夷险履之者知。”并且,在明洪武二十六年规定:“在京官初入试者,且令试职,一年后考堪用者与实授,不堪用者降黜,量才录用。”意思是是否堪用从而给予正式任命,要通过一年的试用期考察。另据《明史》载“诸部寺所属,初止署职,必当考满实授。”署职期限一般为五年。署职并非正式任命,也有试用之意。
真金不怕火炼,更不怕一试。而创业者选人用人的眼光再老辣,一些重要的位置也要试后才能授人。可以说,试而用之不仅适用于中国古代,对现代社会也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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